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手续要办?急急急。。。

2025-04-26 08:19:5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先要求工厂申请工伤,如果工厂不申请,你自己拿到材料到当地劳动部门下属的工伤科去申请,需要的材料有:1.本人与工厂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厂牌、劳动合同等)2.上班时间证明(如考勤或排班表)3.初诊证明(找医生开)或初诊病历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5.在场员工证人;6.工伤认定申请书(社保有)7.工厂营业执照复印件(找工厂要,工厂不给可以到当地工商局打印,好象得2快钱)8.工伤经过概述(自己写,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从事工种、什么时间上班、什么时间出的事故、谁送你去的医院、是看门诊还是住院,住院要写清楚床号、当天你的上班、下班时间)
以上材料齐了你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了,等工伤认定书下来后,你凭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坚定申请书2份(社保有)、初诊病历、身份证复印件另外90元左右的鉴定费就可以去做鉴定了。伤残等级鉴定书下来后,上面会有你此次工伤的医疗终结期、护理等级、伤残等级。
你大概可以得到的赔偿有
1.医疗终结期的工资(医疗终结期在评残结论书上有规定)(单位出)
2.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按当地出差标准的70%,广东佛山目前是21元/天)(单位出)
3.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实消实报(单位出)
4.出院后门诊治疗期间的交通费,按病历上的时间对应的车票报销(单位出)
5.按评残级别相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出,全国一样的标准、几级对应几个月工资,你可以在当地社保去看一下,如果单位没有买社保中的工伤保险由单位按社保的标准单位出)
6.按评残结果相对应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单位出、由各省统一标准,几级对应几个月工资,你可以在当地社保去看一下)(要拿此项需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7.按评残结果相对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出、由各省统一标准,几级对应几个月工资,你可以在当地社保去看一下)(要拿此项需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这就是你可以得到的所有赔偿,以上所说的月工资标准是你上12个月的平均工资做为赔偿的标准。 不过一般单位都不会按以上标准赔偿,如果单位赔偿以上金额的60—70%左右可能就差不多了,因为去仲裁再去打官司时间会很长。
另外提醒你:你需要保存你的初诊病历、工资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和工伤认定书,避免以后和单位就赔偿事宜就做为仲裁证据。
工伤认定的时限单位是1个月,个人是1年;所以目前你的情况只有自己申请工伤认定了,有了工伤认定书,评残都不用急等伤完全好后都可以,但是一定要保存好初诊病历,那是评残的唯一依据。
祝你好运,兄弟你分太少了,但是还是吧全部的告诉你了,给分吧

回答2: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起一个月内\个人及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已经超过三个月,单位提出肯定是不好用了,你朋友个人可以提起认定申请.
需要的证明有:医院的出院小结及诊断书,身份证明及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
有关营养费及陪护问题,最好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回答3:

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要一份申请表,他们会要你出示一些相关的病历 劳动合同之类的,大概需要几个月的时间,一般是出事后的一年之内申请都是有效的。然后是定残(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也需要几个月。等鉴定结果出来在根据伤残等级赔偿,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回答4:

去医院问下就行了,医院可以出示这些证明的……

回答5:

  申请工伤认定的,应该向当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应该提交的材料有: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同时,还应该提供受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二个以上证人证明受伤职工属于工伤的证词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另外,应该注意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