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纠纷原因第1条和职务工作地繁重引起A工作情绪和顾虑造成的损失是否应该有员工承担?(试用期期间A曾表示不能胜任太多职务,公司也招聘相应人员但不成功。同时公司认可A的工作并让其继续,A表示让公司继续招聘,但到现在无果。)
看劳动合同的约定。主要是工作岗位,以及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
该问题需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
2、A在应聘时已经表明无设计资格和建造师证,招聘方同意聘用,但引起的技术上损失是否由A一人承担?
和上一个问题差不多,双方构成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相关资质应当是招聘的时候考虑的。
3、A是否有权向公司讨要节假日工作的工资和保险金?
有权。
4、以下算法是否正确?以下佣金是否可以讨要?
试用期假日薪金计算:
3000元(试用期工资)/21.75天*3倍=413.97元/双休工作日。
413.97元/双休工作日*(30-21.75)天=3413.79元/月*3个月=10241.38元
正式期假日薪金计算:
4000元(正式期工资)/21.75天*3倍=551.72元/双休工作日;
551.72元/双休工作日*(30-21.75)天=4551.72元/月*3个月=13655.17元
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计算就可以。
5、保险金的算法?
保险是根据工资基数来定的,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保险金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补缴。
河南 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