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按劳务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将该套丛书翻译收到的所有收入实际每个人取得的数字先进行确认(如果是均分,则将总收入/人数即可)
按稿酬收入计算:
如果个人收入<4 000元,则:
(个人收入-800)*20%*(1-30%)
如果个人收入>4 000元,则:
个人收入*(1-20%)*20%*(1-30%)
按劳务收入计算:
如果个人收入<4 000元,则:
(个人收入-800)*20%
如果个人收入>4 000元,则:
个人收入*(1-20%)*20%
个人所得税是地税,应由个人在其居住地纳税。不合并纳税。
如果该收入由公司(组织)发放,则作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公司当地地税机关纳税。
■对于个人从事翻译及编辑工作,涉及税费如下:
一、营业税=营业额×税率5%(其他服务业)
二、城市建设维护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7%(1%或者5%)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三、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
四、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800)×20%或劳务报酬×(1-20%))×20%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地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个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你在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一起申报缴纳的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营业税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