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享受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2025-03-04 18: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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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文件规定:
(一)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
符合城镇安置条件,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可以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在户口所在地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印制,安置地民政部门负责核发。

(十)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因此,您属于城镇户口,符合城镇安置条件。如果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应当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回答2:

咨询当地税务局。
各地规定可能不一样
政策虽然明白的写着,但里面没准含着什么样的条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