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有问题,贷款还款人是你。所谓担保人,只是起到一个担保作用,如果欠款了,银行首先找你还。除非是实在找不到你了,才会找担保人。如果没人还钱,受法律责任的可是借款人,而不是担保人。
贷款不还的后果:
当贷款到期还未还清时,将会产生逾期,银行的计算机系统就有权随时在个人账户中扣钱,直到扣满当年应还的贷款金额及利息。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以及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经办银行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贷款利率按合同四条第二款的约定进行调整的,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亦相应变动,其变动周期与利率变动周期一致。
个人信用系统也将自动记录违约情况,将会对借款人今后申请住房按揭、汽车按揭等贷款以及信用卡办理造成影响,还款后七年才可以消除。
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你是猪脑啊,担保人?到时候担保人跑了,你找谁去,还不是用你自己的房子抵债。也不用跑,担保人破产了或者把资产转移了,反正就是没钱,你就自己老老实实还银行钱吧。
你这么善良干嘛啊?
到时候人家借钱的跑了
还是要你还钱的
不要做这种事了
害人之心不可用
防人之心不可无了
1.你是贷款人,银行先找你,你不还钱了,才找担保人的,担保人还了,还可以有权要求你还钱给他
这个就是担保人的责任和权利
2.你现在最好让担保人出具一个借款证明,借款额就是贷款额,借款利率就是贷款利率,借款期限就是贷款期限
这样万一将来,银行找你麻烦了,你还可以通过这个借条找那个担保人
3.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能按时还款一切都好说,没有问题,如果不能按时还款的话,首选,你的信用记录将被“摧毁”,以后找银行贷款什么的,基本没戏,并且银行如果不找担保人,而是找你来还,申请用你名下的财产来抵债,你也只能接受,因为你是贷款人,只有你跑了,银行找不到你了,或者银行认为你没有还款能力了,那么才会去担保人的
晕!你的行为很容易造成60万就你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