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别人一万块钱起诉了我要我两次还清,我不还能行吗,法院会对我怎样。

2025-02-27 22:31: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好,如果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那么你肯定是要还的。如果不还,法院有权利对你进行强制执行,比如强行扣除银行在你名下的存款,或者执行你的房产以及车等固定资产进行拍卖。但是,1万块这么少,执行房产和车的可能性非常的小,但是,你在任何银行,只要你名下有存款,法院都是可以查出来的,所以,如果你真的想回避掉这笔法院执行,除非你以后永远都不用你自己的名字进行银行存款了。另外,也不能再进行高消费了,因为,如果有法院未执行的欠款情况下,一些高消费是要被禁止的,比如出门坐飞机等都是不可以的。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回答2:

对方同意就行,,,,,。。。,不还不道德,,,,换位思考一下,不还以后你借不到钱,名誉不好,法律强制你还!

回答3:

无赖啊,别人帮你还好意思不还,给我们男人丢分啊

回答4:

不行的,,他还可以再诉,,,

回答5: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