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无论因为何种原因,公司被查封,这都会是一个中间状态。
查封后会被起诉,然后进入破产清偿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
也就是说,工人的工资享有优先权。作为工人自身,只要保留劳动合同等与公司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好了,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仲裁费全免。
找企业所在地政府
需要登记
遇到这种事,通常政府会先行垫付工资,等法院宣判后,进入清算流程时,再把这钱补给政府
要是不够补,就政府承担费用
找政府部门
放心吧!有政府部门,工资少不了你的
及时申请仲裁,然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公司破产工资优先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