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方需垫付对方维修费吗

2025-03-29 02:48:2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般来说有2种情况:1.定损金额在2000元以内,属于快速理赔范围之内,如果责任方负责定损的保险公司理赔员不需要对方提供维修车辆后所开具的修车发票就可以给予赔款的。那么责任方就可以把维修车辆的费用直接交给受损车辆的驾驶员。2.维修车辆费用如果超出2000元的范围,如果数额巨大的话,责任方也有责任垫付维修费。通常是受损车辆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待车辆修好后,提走车辆时把修车费用直接交给维修车辆的4S店就可以了!保险公司理赔员在电脑里成功接收到4S店的反馈,确认修理完毕,就会把维修车辆的垫付费用直接存入之前留给保险公司理赔员的(预留银行卡)

回答2:

除当时抢救外,肇事双方都没有责任和义务为对方垫付费用。赔偿款项的支付,都要等到善后协议确定后再进行的。
你垫付维修费是自愿的,由自己承担后果。

回答3:

不能垫。这个有交警划分责任,而后有保险支付

回答4:

赔说来回答
修理完成后,责任方拿到修理发票后直接支付现金给对方。然后去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回答5:

是一手交钱,一手换对方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