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设3个正处级直属行政机构,使用工商所专项编制,共56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9名。
1?直属分局承办省属市场的名称核准、变更和注销等登记事项,依法监督管理省属市场;依法监督管理省属市场内各类交易活动,依法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对省属企业开展巡查,并对其登记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省属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依法查处省属企业广告主的违法行为。
2?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挂信息化办公室牌子)负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的基础性、综合性工作;指导本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系统数据分析工作;承担信息咨询的管理工作。
3?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挂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牌子)指导全省工商系统“12315”举报申诉中心的工作;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流通领域商品(食品除外)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