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个体生命周期,首先会想到埃里克森的个体发展的模型,卡特和莫麦戈得里将个人发展纳入到家庭中,提出了具有创见性的个体心理发展阶段模型。
(1)婴儿期(0-2岁)共情和协调情感反应的发展,个体大脑被塑造成可以负担终身的情感学习。
(2)儿童早期(2-6岁)对相互依存的的进一步认识,儿童早期接近尾声时,个体获得了共情、关系性,有关依存的知觉和直觉的能力。
(3)儿童中期(6-11、12岁)道德发展,包括智力逻辑和良心逻辑的发展
(4)青春前期(女孩11-13岁,男孩12-14岁)寻找自己的声音,真实性发展的开始。有能力清晰的理解关系,认识到关系中的不正当并对此表示反感。
(5)青春期(13、14岁-21岁)寻找认同,在社会、父母和同伴的压力下,年龄、性别和种族等刻板印象问题继续内化到观点和感受中,学习关注自己与关注他人之间寻找平衡,不在人云亦云。
(6)成年早期(21-35岁)发展与参与深度关系的能力,个体将对家庭的关心和职业的关注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发展一个核心的自我,将关于关系、直觉以及道德良心的发展有意识的结合在一起。在自己与他人之间建立真正的亲密关系。
(7)成年中期(35-50或55岁)真正力量的出现,变得更有意识到他人的存在,在平衡多重任务中能够反思自己的优先需要,能够更多的参与社会活动。
(8)成年晚期(50、55岁-75岁)睿智时代的开始,重新利用互相依存的智慧,为他人提供帮助,将自己的价值观传授给他人,重新倾向于精神原则,并且追求生命、情感和精神方面的和谐。
(9)老年期(75岁以上)悲伤、丧失、重新振作、反思和成长,这是一个反思自己一生的阶段,重新赏析和接受自己。 (1)离家,孤身的年轻人:接受自我在情感上和经济上的责任。自我与原生家庭的分离;发展同龄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在工作和经济独立方面确定自我。
(2)通过婚姻的家庭联合:新夫妇:对新系统的承诺。婚姻关系的建立;与延伸家庭、朋友重新组合人际关系,以接纳新的夫妻关系。
(3)有年幼孩子的家庭:接受新成员进入家庭。调整婚姻关系,为孩子留出空间;共同承担孩子的养育任务、赚钱和家务劳动;与延伸家庭的重新调整关系,以容纳父母和祖父母的角色。
(4)有青春期孩子的家庭:增加家庭界限的灵活性,以容许孩子的独立,接纳祖父母的衰老。调整亲子关系,使青春期孩子能够自由进出家庭系统;重新聚焦在中年的婚姻和职业问题上;开始照顾老一代人。
(5)孩子离家生活:接纳家庭系统大量的分离和加入。重新审视二人世界的婚姻系统;在成年子女和父母之间发展成年人对成年人的关系;调整关系,吸纳子女的配偶,孙辈及婚亲的角色;处理父母的衰老和死亡。
(6)生命晚期的家庭:接纳代际角色的变化。面对生理上的衰老,维持自己以及伴侣的功能和兴趣;为扮演更为核心的中年一代提供支持;在系统中为年长一代的智慧和经验留出空间,支持年长一代,但不包办代替;应对配偶、兄弟姐妹和其他同班的丧失,为自己的死亡做准备。 阿罗斯和罗吉斯的研究发现,离婚家庭会经历一些预兆:决定离婚;家庭系统被告知即将到来的离婚;现实的分离;系统的重组;系统逐渐稳定,形成一个新系统。
家庭离异后的家庭状况
(1)获得监护权的父母:维持与前配偶作为父母的交往;支持孩子与前配偶以及他或她的家庭交往;重组自己的社会网络。
(2)没有监护权的父母:维持与前配偶作为父母的交往;支持有监护权的父母;有孩子建立有效的教养关系;重建自己的社会网络。 再婚家庭除了顺利经历合理化、处理离异有关的问题以及孩子教养问题外,还要重新认识家庭的含义。
(1)进入一种新关系:从第一次婚姻失落中走出来。
(2)设想和计划新的家庭:需要时间和耐心来适应家庭模棱两可的复杂性;内心恐惧和忠诚方面的冲突、系统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协调多重新的角色、情感问题和界限问题。
(3)再婚和重组家庭:与新配偶依恋关系的确定,建立理想的家庭,接受不同的家庭模式,这样的家庭结构具有可渗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