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三胎而末能交罚款,法院应怎样判决

2025-03-04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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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违反计生政策生育子女的,当事人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当事人拒绝缴纳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计生部门可以依法起诉当事人,同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 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善人同处,则日闻嘉训;恶人从游,则日生邪情。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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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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