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建筑物内主筋作引下线定额是按每一根柱内焊接两根主筋考虑的,如果焊接主筋数目超过两根时,定额规定可按比例调整。即:调整系数为实际利用柱内钢筋根数除以2而得。 以焊接为一体的独立基础钢筋作为接地装置时,由于基础钢筋是土建专业施工的,安装只发生焊接,所以可参照柱主筋与圈梁钢筋焊接定额以"10处"为计量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