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看你的朋友如何受伤的。如果不是打架受伤(也就是说不是被打的,比如有人拉扯过程中受伤)也就是对方没有主观故意,但是有一点你要注意,比如对方打了你朋友一拳,导致他坐倒在地,尾骨骨折(俗称尾巴骨),那么这种行为完全是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派出所既然拒绝了,你应该问问为什么,什么叫不符合条件?建议你问清楚后来补充提问。别怀疑,我就是派出所的治安民警,我会帮你解答的。 另外说明,伤情分这几种:不构成轻微伤、轻微伤、轻伤、重伤。需要说明的是任何伤情都没有拒绝这么一说,只要是我上面说的是被打受伤都可以坐伤检。 还有,如果你的朋友诊断证明上写的是什么软组织损伤或头外伤后神经性反应之类的,劝你也不用做伤检了,肯定是不构成轻微伤,也就是俗说的什么伤也做不出来,连轻微伤也不够。如果真没大事调解调解得了,省得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