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2007年版本的旧重疾定义,新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重疾定义”)不仅将疾病定义分级、扩展了保障范围,还规范了多项疾病表述。
具体来看,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定义等。
此外,新重疾定义将部分重疾的名称和定义的描述进一步规范。如在人体损伤标准相关内容上,对旧规范中“肢体机能完全丧失”的表述,修改为使用行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肌力”的相关表述。
扩展资料:
对于重疾定义迎来修改的原因,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昱琛分析称,首先,13年间,部分疾病的治疗手段及赔付情况有较大变化,所以有必要进行修订;其次,部分轻症的赔付比例随着保险公司的产品创新不断提高,现在业内最高的轻症赔付比例已经达到了40%乃至50%。
所以这次监管应该也是要把它调整到30%;最后,有些疾病的定义不明确或者治疗手段有发展,所以在新的定义当中要进行明确,可以减少一些纠纷。
参考资料:人民网-重疾险新规落地 设立88天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