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准备阶段。审计机关根据项目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事项开展审前调查活动,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2、审计实施阶段。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审计证明材料。
3、审计报告阶段。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或者审计机关;自接到审计报告十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扩展资料:
准备阶段: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哪些情况:
1、业务性质、经营规模和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2、经营情况和经营风险;
3、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情况;
4、关联方及交易情况;
5、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
6、其他。
常用方法:
1、查阅去年的审计工作底稿;
2、查阅行业业务经营资料。
3、查阅公司章程协议、董事会会议记录、重要合同等。
4、参观被审单位现场。
5、询问内审人员和管理当局。
(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审计机构与委托人共同签署的,据以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和受托关系,明确委托目的、审计范围及双方应负责任与义务等事项的书面合同。具有法定约束力。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