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收购了偷来的东西犯法了吗会怎么处理?

2024-11-28 03:49:3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犯法。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归还物品给失主。
法律分析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构成本罪的主观要件。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指通过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犯罪获取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物品等。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赃物是构成本罪的客观方面要件,这四种行为,只要有其中之一的,就构成本罪。窝藏,是指将赃物隐藏起来,不让他人发现或替犯罪人保存赃物,使司法机关不能获取。转移,是指将赃物转移到他处,以使侦查机关不能查获。收购,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赃物,个人为自己使用而买赃的不构成本罪。代为销售,是指代替犯罪人将赃物卖出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实践中需注意:犯罪团伙、集团在犯罪中进行分工,负责窝赃、销赃的应以该犯罪的共犯论处,而不应以本罪处罚。如盗窃汽车集团中,有的人专门窃车、有的人专门销车,对他们都应以盗窃罪处罚。犯罪行为人本人窝藏、转移、销售赃物的只按其所犯罪行处罚,而不再以本条规定进行数罪并罚。之所以这样处理,是把犯罪和窝赃或销赃看做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对窝赃、销赃行为不再另处处理,只有为别人窝赃、销赃的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九、 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回答2:

放心吧,没事的,不会犯法。要你口供用来破案的,只要不是你偷的就行.但是你的那些电脑就肯定没有了.你有损失.

要是你能有事的话,我偷个东西,塞个仇人,那么我就报仇了?

态度多诚恳也没有用,这个社会最重要是上面有人,或者裤兜有钱。你不用害怕

回答3:

不犯法
1、那个指认你的人 80%卖电脑的 80%偷电脑的
所以
小偷
1、卖电脑的
2、指认你的人
只要有人证明你那天没离开软件店,75%会逃离警方对你的嫌疑。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回答4:

看是什么价位,比如你买了辆很好的小车 才2000人民币,那么你就名知道是偷的了,那就犯法
要是你真的一点不知道的是偷的话那么就不犯法

回答5:

不用怕 因为你没做过

你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才买了那电脑

最好 与警方 合作 态度一定要诚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