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男方去世后遗产应当怎么分

2024-11-28 02:40:0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男方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继承;
  2、法律依据:
  1)《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继承法》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答2:

你说的情况太模糊了,看不明白。
孩子现在多大?拿走赡养费是什么意思?如果男方要靠别人资助生活,赡养费是谁的?遗产是什么?
《继承法》规定,在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他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他的遗产应该在由母亲和孩子继承。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以上法条,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参考。

回答3:

按法律应该留给其子女和其父母亲;鉴于其姐姐对其照顾很多,遗产分给他姐姐的倾向要大一些。毕竟其子女对其没尽赡养义务,再说该逝者也出孩子的抚养费了

回答4:

第一、c7886733,你能不能把问题描述清楚一些,你的描述让人很费解,这样不助于别人帮你解决问题,尤其像法律问题,一个词语可能改变全局。比如,“小孩来看了下拿走了2万余元的赡养费”,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这样一个概念,而父母对子女应该是扶养。还有其他的用词及语句,建议你补充一下。
第二、二楼bqoa,夫妻已经离婚,而且又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就丧失继承的依据,怎么可能继承前夫的财产?
第三、根据描述,小孩子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自立的经济能力,应该有父母扶养,虽然他判给了母亲,但父亲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因此,小孩子是做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其姐姐只能做为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考虑其照顾多年,会有一部分遗产的继承权利。

回答5:

她姐姐没有份额
他母亲和小孩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