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规定,就是说,双方协商一致的,保管金额是不受限制。一旦报酬数额不能协商一致,法院可以依据第二条规定判决,并可以超出该条规定的百分比的10%。如(一)......在12%以确定。报酬比例不得超出该条规定限制范围的10%的意思,就是可以在13.2%内保管报酬金额=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确定的比例(第二条规定的比例)假设财产价值在一百万元以下,第二条第二款,保管报酬金额=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