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不出判决书的原因最主要就是因为审理期限没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一审普通程序审限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161条,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三个月,《民事诉讼法》第176条,二审对判决不服审限三个月,对裁定不服审限三十日。以上时间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
这样的案子实在太多了,执行难问题一直都很难解决。但是案件审理是有一定期限的,超过期限还不作出判决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可以找相关律师进行咨询,有经验的律师都是身经百战,应该知道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