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未报警,事后如何解决? >>

2025-04-30 18: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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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留言:3天前我坐小公交车上班,下车时只下一只脚车便开走,我摔倒并被车挂着另一只脚拖出几丈远,导致我头皮大面积严重拖、撕裂伤,包括两耳及部分面颊,目前尚无内伤。出事后司机开车把我带到他公司,再我忍痛哀求下,半小时后才叫辆出租送到医院抢救,我方家属1小时后在医院电话报警。但到目前为止公安机关无人调查,我方找过几次,说这是无现场事故不予立案,要立案必须双方均写书面申请;我方又几次找肇事方,但都被拒绝,说我们负责给你治疗不愿立案。我们事单力薄,担心没有官方介入后期事情很麻烦。请问我如何是好?律师回复: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您可以在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但必须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当时公交车事故现场证人证言,出租车司机的证人证言以及您在医院的抢救记录,可以作为该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如果您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您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达成书面和解协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的关键是如何收集事故及损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