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程序
1、委托国际公证律师或公证员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将公证过的结婚证送该国外交部进行认证;
3、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认证的结婚证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会国内使用。
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委托澳门的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是否需要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尚无明确要求。
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2、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和内地当事人;
3、内地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公证员协会作核证。核证后即可使用。
1) 把国外的结婚纸拿去当地公证处公证。 当然包括要公证处承认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
2) 把这张公证书+国外结婚纸原件和复印件+你配偶的护照复印件+你自己的户口本复印件+护照复印件都带齐了, 带去你当地的中国派出所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
就等于通知中国当局你在国外登记了。 不用去办结婚证。
国外结婚证在中国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是完成大使馆认证
经过使馆认证后,国外结婚证在中国使用,才会产生实际的域外法律效力。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 ...
自愿在国外登记结婚·适用于婚姻缔结地法律,对在国外依法产生的婚姻关系~法律会承认的~你到当地婚姻所那边登记一下就可以了
国家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缔结地法律”,
同时根据1997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外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