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下客违反哪部法律

2025-04-29 10:38:0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修正本)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回答2:

各省的高速公路条例。

回答3: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   
(一)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二)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四)不按规定停车的。
第二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其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处二十元罚款或者警告,并责令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离开高速公路。
第三十条 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处罚程序,适用公安部有关交通管理处罚程序的规定。”
据此,高速路上不按规定停车上下旅客,依法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现在各省都设有高速公路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