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看事故鉴定“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如果只是违法而未犯罪,可申请按照工伤赔偿。
【具体法规如下】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七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3、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即“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只是违法、但又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
4、《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职工因犯罪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显然意味着,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职工具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仍应当认定为工伤;只有职工犯罪时,才能作出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结论。
5、此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是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效施行为前提进行答复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9条规定:本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86年9月5日公布、1994年5月12日修订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同时废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15条规定:本条例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显然,截至2006年3月1日,《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均已失去法律效力,因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依法应当明文废止。
没有赔的。这个也是报不了工伤的。
不赔的自己负责吧 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的行为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
看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