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是可以拒绝的。
这种情况,护士的正确处理应该是这样的:1.拒绝病人的请求。2.把这个情况向上级主管护师报告,向患者的主诊医师报告。3.等待主诊医师的下一步医嘱。
在医院里,规范的换药处置,流程应该是这样的:主诊医师确定某患者需要换药了,会先给这位患者开具换药处置的处方、下达该患者的换药处置医嘱,然后由护士来执行这个医嘱,备齐换药所需要的药品、器械、一次性耗材等等。换药处置的具体操作,一般也由护士来完成,遇到复杂的大一点的换药,也会由医生来亲自操作。
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医师都是起主导作用的,护士仅仅是执行者,护士如果不经医师同意,私自给某位患者换药,是违反操作规程的错误行为。
这回你明白了吧。
你这种情况应该呼叫护士,由护士查看问题的大小,评估是否需要报告上级医师,并不是一个换纱布的问题。
做完手术应特别注意伤口辅料,小心感染发炎,应立即告诉主管医生或者你的管床医师。
大体上来说是不允许的,但是在你身体条件不允许或者还没有换的必要的话,护士可以拒绝的,但是一般要给你交代清楚;一般来说大医院是如此要求比较严格,可能小点的医院这方面就会稍差
这个护士是根本没有权利拒绝的。护士的责任就是要。给病人服务的。
严格说换药换纱布是医生要做的,不过病人要求护士不应该这样拒绝,她应该跟你说,不好意思,这个我做不了,我帮你叫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