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4月28日晚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抓了!同年5月27日被宣判拘役45天并

2025-05-01 08:08:2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和法院判决时间没有关系,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间开始计算五年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回答2:

醉驾被人民法院判拘役45天,这是刑事处罚。醉驾被吊销驾照是交警队作出的行政处罚。两个处罚性质不一样,作出的处罚时间自然不同。
判刑是法院作出的,吊销驾驶证是交警队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