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按不同的车站规模分类:等级站、简易车站、招呼站。2、按位置和特点分类:枢纽站、口岸站、停靠站、港湾站。3、按服务方式分类:公用型车站、自用型车站。法律依据:《公路汽车客运站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车站分类及设置1.车站分自办站、代办站、停靠点(招呼站)三类。2.自办站、代办站、停靠点的设置或撤销,按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程序,呈报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