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籍人,能在广东省办理中国护照。
自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所以四川籍人,能在广东省办理中国护照。办理时到离工作地最近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即可,办理时需要携带身份证与办理费用。
扩展资料:
一、护照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二、护照办结时限
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对具备上述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照(证明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护照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
办理因公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
申办因公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必须是出国(境)执行公务,有明确的出访目的)所需的材料有:
①有出国任务审批权单位出具的《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批件》或《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和《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
② 有人员审查权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或《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正处级以上人员及再次出国(境)人员;
③ 出访人员其他材料
《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或《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事项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彩色或黑白相片3张。要求:光面相纸、小二寸、素背景、免冠、正面,不得戴太阳镜或变色镜,且为近期照片(6个月以内)。
不可以,你得到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去办理
貌似要回户口原籍地办理 但是如果是因公或者其他公务是由 可以不受此限制 显然你的朋友式因为私人目的 要因私护照 所以必须回原籍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