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

2025-03-01 13:10:3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个是医疗事故,医院有很大的责任,他们应该说清楚小孩的脐带绕着脖子,应预判胎儿宫内缺氧,导致胎儿窒息胎心变化,死亡。医院不但没说明,而且要求转院,太不负责了!一个即将诞生的生命就这样被他们毁了,不能只赔10000元,太少了,1000元能换回一个生命吗?10000元能填满父母对孩子的期待吗?不能!所以,你们再考虑一下赔偿方面吧!

回答2:

医院是有责任的,至少应该提前预判胎儿宫内窒息缺氧而导致胎心变化。其次医院没有值班医生间接导致胎死腹中。我觉得医院应承担医疗技术和医疗责任事故责任。

回答3:

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部门是医学会。具体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回答4:

村卫生所是有过错,但是,要通过鉴定才能确定他们的责任,建议你到7.1后,侵权责任法生效了,直接诉至法院申请作司法鉴定这样解决对你比较有利.不要申请作医疗你们事故鉴定,那样处理对你们反而不利.

回答5:

根据现行的侵权责任发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有过错即可,不需要认定医疗事故。已经改变了之前的医疗纠纷需要先进行医疗事故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