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排期开庭提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