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财产如何分割

2025-04-05 00: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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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配。本案中,你可叫对方提供其收入,这也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你应想法调查清楚对方这三年在外是否重婚或者与人同居。若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这些情况,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你也可以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对方提起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