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这么长时间,还没有解决!你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的!现在的派出所不竿肆意妄为的,解决问题还要靠事实与证据的!
中国的国情大家也明白,有些事情都有人为因素有里面!最关键就是你那个轻伤鉴定问题。如果很明显就是轻伤,鉴定机构也不敢随便就把轻伤改成轻微伤的,鉴定机构也是有人管的!鉴定是凭借以往的病历,这一点你可以放心,不敢有人做假的!不过,这一点你也要注意,对于可有可无的事情,特别要注意鉴定机构拿别人好处,而在鉴定书上做手脚,如果事实很清楚的话,你大可不必太担心!是什么就是什么!
至于你在保证 书上签字,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保证什么?保证不上告,派出所有什么权利不让你上告,那是胡来!!
看你的事情已经拖了很长时间,建议你直接到法院去起诉。你有轻伤的话,完全可以要求经济赔偿,以及要求判对方邢!!如果对方有工作的话,你更不用担心,直接到法院起诉。判对方刑事的话,对方的工作就不保啦!!
态度别太软弱,否则对方会欺负你的。自己有理,别太担心。该拿起法律就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据此,如果犯罪嫌疑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 ,依法是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办案机关应准许。
重新鉴定时,主要还是依据以前你母亲治疗时的病历,伤情照片等为依据,不是以现在病好了以后为依据的,所以你的担心是完全多余的。
广东胡律师:
对于法医鉴定你们觉得不服,可以到上一级的司法鉴定机构去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