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公车私用发生事故,不愿赔偿,雇主承担什么责任

2025-04-24 04: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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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未经单位允许的公车私用,由员工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单位具有一定过错(包括管理过错)的,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经单位允许的公车私用,由员工和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法院关于交通事故的司法解释》
  第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回答2:

  和雇佣活动无关的,雇主不知情的无需负责。。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回答3:

没有尽到应尽的管理责任,需要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

回答4:

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