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标志是:1956年三大改造的完成。
到1956年底,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三大改造完成以后,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胜利完成,为新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创造了条件。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毛泽东曾比较正确地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问题,他在1956年1月召开的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提出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已经进入、尚未完成的思想。后来,他又明确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只是“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建立起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的基础,生产力得到比较充分的发展后,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才算获得了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社会才算从根本上建成了。但由于我国当时刚刚进入社会主义,没有足够的经验使我们对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规律具有很清楚的认识。因此,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思想没有能够得到坚持和进一步发展。在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由于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认识的不科学和对社会生产力发展速度作出严重错误的估计,又产生了“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的盲目乐观情绪。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初步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后,毛泽东意识到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有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完成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艰巨任务,建成社会主义不要讲得过早了。”他在纠正“大跃进”的错误时,批评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人是误认社会主义为共产主义、按劳分配为按需分配、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同时他还批评了否认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等错误思想倾向。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划分,对混淆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的区别,对否认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等观点的批评,为后来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探索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启示。但是,60年代党的指导思想方面“左”的倾向不断发展,进而把对社会主义理解为“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革命转变时期”,中断了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正确之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经验和改革开放以来新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进行了新的探索,逐步作出了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科学论断,准确地把握了我国的基本国情。
三大改造后; 三大改造,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国在1952年土地改革基本完成,1953年8月毛泽东同志在一个批示中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应该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也就是说在整个过渡时期要实现“一化三改”.“一化”即社会主义工业化,就是要发展生产力.“三改”就是要改变生产关系:即对农业、手工业、实行合作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当时毛泽东同志估计这个过渡时期,大约需要十八年,即三年恢复时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3年),加上三个五年计划.他认为中国“大约在五十年到七十年的时间内,就是十个五年计划到十五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可以建成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