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判,没有固定的形式,和法律依据,本人可以申请轻判书:
就写些比如已经认识到所犯罪的严重性,深深自责,并且愿意悔改和补偿受害者,配合法官、公安和被害者,愿法官能给重新做人的机会,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之类的话,内容不需要太多的。如果案件有被害人,可以由被害人或者其家属向法院提交谅解书,以交通肇事罪为例:
XX人民法院:
本人是XX交通肇事案受害人XX的亲属。2010年1月17日时,XX驾驶车在北京市XX处发生与受害人XX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XX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后果。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人及其亲属主动向本人承认错误,积极与本人协商处理事故的善后事宜,并积极赔偿受害人亲属。鉴于肇事人及其亲属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我们对肇事人陈涛的肇事行为予以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在处理本案时,对XX减轻处罚,直至免于刑事处罚。
减刑: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罪犯如果在服刑改造期间附合法定减刑条件的,当然可以减刑。
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而“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减刑。
当然,刑法有明确的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减轻,应当减轻。
当然都要有严格的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