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自已购的房产如果写在女儿名下,有监护权的一方有什么权力

2025-05-04 2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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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时,自已购的房产写在女儿名下,应当属于女儿的财产了。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有扶养权的一方应当与另一方共同履行好对子女的监护权。
  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
  下面是司法解释关于监护人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0、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21、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回答2:

夫妻间,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如果这是婚前全款购买的且登记购买人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