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怎么转从东莞转到重庆

社保怎么转从东莞转到重庆
2025-02-25 22:16:2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按照《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国办发[2009]66号)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回答2:

东莞社保关系转移要如何办理
省内转移(包括转入和转出):
1、办理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转出,需在东莞人社经办机构或“东莞人社”小程序打印参保凭证,凭参保凭证到保险关系转入地市人社局办理。
2、广东省已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省内流动就业不需要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包括转入和转出)。
如需办理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时,由参保人在广东省内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信息归集,并按规定将全部养老保险信息和基金转出。
3、如需在我省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时,由参保人在广东省内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归集养老保险信息并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
跨省转移(包括转入和转出):
可通过社保局官方手机APP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请”功能,填写转移申请信息,以及查询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