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安全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再审法院超过法定期限不审怎么办

2025-04-30 10:12:4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有法律规定的程序,可以延长的,逾期不审,可以到检察院投诉,或上级法院投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回答2:

再审是一个审判程序上的概念,又叫审判监督程序,指通过法院提起、检察院行使监督职能提起抗诉或民事中当事人自己向法院申请再审三种方式对存在法律适用错误、事实认定错误或程序错误的、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的程序。如果是一审再审按一审程序,若果是二审再审,按二审程序。发回重审是指上级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查,存在程序错误或事实认定错误,指令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