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子: 你只要有当时批文是可以按实际面积进行补偿的!理由1.你房建于1983年,当时<土地法><城市规划法>尙未出台,拆迁中此类问题均按国务院(2003年9月19日)国办发明电[2003]42号文件第四条执行2.拆迁中凡在二文件出台前形成的房屋都称"历史遗留问题房屋, 都属拆迁中应补偿的房屋,只要总面积不超过家庭总人囗(独生子女算二份)住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