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购房合同之后,发现不平等条款,合同是否能够作废

2025-03-10 06: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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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新建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一般有经过房产局备案,不存在你说的完全不平等的条款。
二手房购房合同可能会出现不平等条款,但既然签订,除非经协商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否则双方必选合同执行,否则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违反平等原则,需法院认定。部分条款无效不一定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直接作废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