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账单分期付款业务银行为持卡人提供的对其最近一期已出账单中的人民币消费本金欠款余额分期偿还的服务。
2、持卡人可以致电客服、柜台、登录网银、手机客户端等申请分期业务。
3、卡持卡人本人可在最近一期已出账单的账单日次日至下期账单账单日间申请本业务。
4、卡持卡人申请账单分期付款业务,通常可自由选择分期的期数为3期、6期、9期、12期、18期或24期,每期为一个月。
5、每期还款本金按持卡人申请并经信用卡中心核准的分期本金总额和分期期数,按每月为一期,平均摊还,精确到分,尾数计入最后一期,每期还款本金逐月计入持卡人信用卡人民币账户。
6、账单分期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本金*分期费率,各家银行分期费率各不相同,大概在0-0.90%每单期的范围内浮动,手续费分分期收取和一次性收取两种方式,且手续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7、账单分期每期还款的分期本金及当期手续费将全额计入当期最低应还款总额。持卡人每月按账单的最低还款额还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