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算无故辞退。企业就算是要依法进行破产或解散,如果是股份有限制公司的还进进行股东大会,经过股东大会超过法定规定的股东参加同意解散公司并且要公示,不能是公司随便开个通知就辞退员工,还要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发放补偿金,补偿金为每个职工每年不得少于当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但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象你们公司这样以通知形式辞退职工是违反公司法和劳动法的,应该算无故辞退职工。
从你叙述的问题来看,如果公司破产属实,这样做应不属于无故辞退,任何公司辞退员工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破产需清点公司财产优先支付员工工资。要想弄清楚的话,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有关人员,这样能得到较为全面而详细的解释,帮助你解决存在的问题。
是属于无故辞退。建议可以找公司领导或者财务商量补偿问题,要是对方拒绝赔偿,可以找劳动局帮忙解决。
如果公司宣布破产或者倒闭的话,那么给员工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这种都不算是无辜辞退。
没有解散的相关文书的话,算无故辞退,如果有,就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