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审理中,如果检察院和被告人均认为审判人员不需要回避,检察院是否需要提出证据证明不需回避事实?

2025-04-29 02: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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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需要,审判人员是否回避,检察院无权决定,那是法院内部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