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如果律师没有服务的话是可以要求退还的,不退还的可以投诉至当地律协或者司法局
要看双方的委托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一般来说,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仅仅针对某一特定的程序的,而该特定程序没有启动的,且律师也没有提供其他的法律服务的,应当退还律师费。比如说,当事人认为某人会起诉自己的,因此提前委托了律师,但对方放弃了起诉,该律师没有实际代理诉讼案件的,应当退还律师费;如果当事人作为原告为了起诉而委托律师,与律师签订的代理合同的效力一直到二审终结,律师费是一次性付的,如果代理了一审的,双方都没有上诉的,没有进入二审程序的,这个时候当事人要求退还部分律师费的,个人认为是没有依据的。
我受害者,8月份委托律师交5O00元,案件另外收而百分之五,他没有给我写诉讼到检察院,后面说写写诉讼到法法院,12月份他骗了我说去法法院交法票,当天天12/12号,星期天,我去法院了看到有征及被告律师和被告家人在场场,后一个人出来写才料,也没有读给我听,也没有给我看,叫我抄一句话,鉴字,对方付了钱 ,回到律师所里我律律师说这样的,这个事情就完结了,给我说之前那个百分之五费给他,共收了我一万元,我的残疾费赔偿金没有,现在都没有办法去民事诉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