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3只斑鸠判几年

2025-04-25 01: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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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斑鸠属湖南省三级保护动物,所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第二十三条: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

持枪猎捕的,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

第二十四条: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回答2:

打斑鸠1只以上就属于违法行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斑鸠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根据《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

(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扩展资料: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45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狩猎和捕捞在相关领域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自然保护、地区狩猎时期(钓鱼)禁止或禁止狩猎(捕鱼)。

未取得特许猎捕证,不按照规定特许猎捕证、狩猎和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主管部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区、海洋执法部门或相关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渔具和违法所得,吊销其专项猎捕许可证,并处捕杀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抓获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野生动物保护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有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