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因为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头脑清醒,能够分辨自己的行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1款: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民法通则》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注:
如果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有医院或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书的,一般亦认定遗嘱人具有遗嘱能力。
1、《民法通则》第58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 最高院关于继承法若干意见》指出,精神病患者,应当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是无效的,但间接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状态健康情况下有效
精神病是个笼统的说法,你要看他是否有精神正常的时候,如果有,那就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他精神正常的时候,写的遗嘱则是有效的,要具体分析。还是请律师来帮助吧。
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