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罪名可以取保候审吗?

2025-04-30 0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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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两项罪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条件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回答2: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回答3:

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只要具备以上两条件之一的,即可能被取保候审,与数罪单罪无关。

回答4: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