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可以了,以北京为例。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报销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6〕176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财政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经研究,将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及造血干细胞移植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现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报销试行办法》,请认真贯彻实行。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扩展资料:
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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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报销试行办法》的通知
(京劳社医发〔2006〕176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财政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经研究,将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及造血干细胞移植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现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报销试行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报销试行办法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报销试行办法
为减轻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医疗费用问题
(一)参保人员实施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手术住院当次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肝移植手术出院后实施抗排异治疗的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抗排异治疗及相关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三)肝肾联合移植手术出院后实施抗排异治疗的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抗排异治疗医疗费用,参照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相关报销办法执行。
(四)肝移植术后进行抗排异治疗的参保人员出院时带抗排异治疗药品不得超过一周用量。
二、关于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问题
(一)参保人员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二)参保人员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应符合以下适应症:
1、白血病;
2、淋巴瘤;
3、多发性骨髓瘤;
4、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5、再生障碍性贫血。
(三)参保人员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
器官(组织)源的取材费、运输费、供受双方的配型费及其它与供体有关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三、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凡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参保人员须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就医手续。到非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未办理就医手续发生的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参保人员参照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相关规定办理就医手续。
四、享受公费医疗人员进行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报销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本通知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
发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06年11月01日 实施日期:2007年04月01日 (地方法规)
现在可以了吧?原来是因为医保改革失败,社保资金缺失。
是否可以将你的问题反映到卫生部,请他们给个答复?可能还有些人想得到这个问题的结果。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