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有修改,离开标时间未满15天,算不算违法?

2025-03-03 08:21:1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该项目的的采购中心临时修改招标文件的行为已违反政府采购法,贵单位可以通过质疑投诉的方式要求采购中心重新组织招投标;另外,如果该项目是市县重点项目、工期紧等原因缩短开标时间,前期有主管、监督部门申请批复的材料,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的项目,这样这个项目也就合理合法了,贵单位就算是提出质疑,主管和监督部门也不会受理。

回答2:

理论上可行,你看看修改的内容,是不是带有倾向性、排斥性和歧视性的内容,如果因修改内容而导致那家公司中标的话,你们还是可以结合违规内容一起进行投诉,废标可能性较大

回答3:

由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 组织该项目的的采购中心临时修改招标文件的行为已违反政府采购法 你可以通过质疑投诉的方式要求采购中心重新组织招投标

回答4: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回答5:

有毛用,都是暗箱,告了最都废标,你是没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