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的具体要求?

2025-03-06 12:50:3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供你参考,每个地区的批地建房标准、规定都不一样,建议你详细情况到当地规划部门咨询。

场镇居民建房审批程序

一、建房户持由居民委员会同意建房的申请,向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所申请选址,村镇中心所派驻镇乡接待站根据场镇总体规划会同居委会、国土、林业、水利、电力、路政等有关单位现选址定点。对主要公路沿线、场镇规划区范围内大面积连片建设的选址定点,必须报各镇(乡管领导会同中心所所长参加,并提出规划设计要求。
二、建房户提供合格的地形图,报村镇中心所核定其位置界限,划定拟建房用地红线,建筑控制红线。
三、建房户将设计图或选用的通用设计图,与有证村镇建筑工匠签定的《村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报村镇中心所审查,填报场镇居民建房审批表一式二份,经镇乡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连同地形图,选用的通用设计及承包合同复印件,预收规费票据复印件一并报县建设局审查,经审核同意,发给村镇规划建设选址意见书。
四、建房户持《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五、建房户在开工前应当向当地镇(乡)人民政府提出开工申请,并出示由国土、村镇中心所出具的缴清各项规费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各镇(乡)分管领导签发开工通知书,由村镇建设中心所驻镇乡同志现场打桩放线后,才能开工建设。
六、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所对场镇居民建房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凡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程序

一、建房户持由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同意其建房的申请向当地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所镇乡接待站申请选址,镇乡接待站会同村、社、国土、林业、水利、电力、路政等有关部门现场选址定点。
二、建房户将选用的通用设计图或正规设计图和与有证个体建筑工匠签定的《村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报镇乡接待站审查,填报三台县农房建设申请表一式二份,经镇乡人民政府、中心所审查同意后,报县建设局审批。经审核同意,出具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
三、建房户持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四、建房户在开工前应当向村镇中心所提出书面开工申请,经审查同意,由村镇建设中心所驻镇乡同志现场打桩放线后,才能开工建设。
五、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所应对农房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建房户及个体建筑工匠有配合及接受检查的义务。
二00四年元月
收费项目
一、市政建设配套费
建制镇乡:25.00元/平方米;
场 镇:12.00元/平方米
二、城镇房产证
单位:15.00元/证;
个人:10.00元/证
三、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1、纯住房80.00元/套;
2、工厂、医院、学校等
160.00元/宗;
3、商业用房240.00元/宗;
4、党、政、军、机关、社会 公益福利
单位120.00元/宗
四、住房交易手续费
1、住房交易手续费
(1)新建商品房3.00元/平方米(转让方
承担)
(2)存量住房6.00元/平方米(转让双方
各承担50%)
2、住房租赁手续费100.00元/套、次(出
租人承担)
3、非住宅转让手续费
按成交价、评估价的1.8%收取(转让双方各
承担50%)。

三台县建平国土资源所政务信息
一、 国家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一)、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程序
"用地单位
预申请" "国土资源
局预审" "用地单位
申请" "县国土资源局
预报"

"征地补偿
登记" "征地方
案公告" "省国资源厅
审批发文" "县国土资源
局拟定方案" "省国土资源
厅评价"

"拟定征地
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
置方案公告" "交付
土地" 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办理
土地
登记
手续"

"申请地
价评估" "办理出
让手续"
(二)、原基改建、新建、扩建程序。
"用地单位
预申请" "测绘用地
平面图" "规划用
地红线" 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办理
土地
登记
手续"

"申请地
价评估" "办理出
让手续"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受让方提
出申请" "转让方办理
土地使用权
转让审批手续" "申请地价
评估" "办理土地
出让手续" "申请土地
变更登记"
二、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程序
"建房户
向本社
提出用
地申请" "召开
村民
大会
讨论
通过
并盖章" "占用农
用地报
县政府
审核" "省市政府
审批" "国土所
现场放
线准许
施工" "国土所
进行
竣工
验收" "土地
登记
颁发
集体
土地
建设
用地
使用证"

"其它土
地报乡
镇政府
审核" "县政府
审批"
三、 收费标准
(一)、农村村民建房收取土地登记证书费20元。
(二)、占用耕地建房的农村村民,收取土地复垦费10-20元每平方米。
(三)、殡葬土地管理费每具500元。

回答2:

非农户口不能在农村建房。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回答3:

根据2019年12月12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规定,农户在建房前,要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即“一书一证”。
而且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不能买卖,到别的乡镇买地建房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