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从道理上讲应该是以财产继承权为基础,多得多分摊,少得少分摊。从道义上讲,不应当讨论这个问题呀!
如果儿女不是太困难,就不要计较了吧,大家共同出力把老人送走,毕竟这不是消费。 从法律角度来说,应当共同负担,因为配偶与子女都有义务。
用老人的遗产支付,如果不够的话,那做孩子的还计较这些干吗?